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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贝集公司不退款发布时间:2018-03-28 16:36:48
有效日期:已过期 浏览量:5948次
本人胡杨梅于2018年1月22日一2018年2月3日之间分别在重庆洛贝集珠宝购物商城购物网上购买珠宝4万左右,因当时无线下实物观察,故选择7天无里由退款,至今无货无款到本人名下,特急需聘请律师帮助追回货款! 本人愿意出前期差旅费1000元,后期收回款项的10一20%提成作为律师服务费。持此感谢!! |
案件详情
委托人:胡杨梅
涉及金额:35760
联系方式:认证律师律所才能查看
案件类型:民事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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