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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款追回发布时间:2016-06-20 13:12:46
有效日期:已过期 浏览量:8839次
2015年9月26日左右,我在东莞奥迪4S店,给我前女友付了首付,购买了一部奥迪A6,写于她的名下,当时因为是要准备结婚,所以写的对方的名字,但是付款记录及办理,都是我现场办理的,行车证是对方的名字,后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,每月5000多元的分期款每个月都是我打到我女友的卡里,供银行扣,2016年3月底,两人正式分手,对方在未征得我同意下,拿走车子,沟通一起使用,对方不答应,现要求追回当时垫付款项 |
案件详情
地区:东莞
委托人:张先生
涉及金额:260000
联系方式:认证律师律所才能查看
案件类型:未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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